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
评审条件:
实践经验-在中级工程师任职期内,具备下列两条者:
(1)国家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(等级内额定人员);
(2)曾主持省(部)级科研课题一项以上,或市(厅)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,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;
(3)参加一级工程两项以上,或一级工程一项和二级工程两项以上,或二级工程一项和三级工程三项以上的设计,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,或专业工种负责人;
(4)主持或参加编写省(部)级技术规程、行业标准、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,并付诸实施;
(5)参加一级工程一项以上或二级工程二项以上,或二级工程一项和三级工程三项以上的施工建设工作,担任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;
(6)组织制定了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、技术标准、技术规定,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,并付诸实施;
(7)开发应用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设备,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。
(1)大学本科毕业,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,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。
(2)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,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。
(3)中专、高中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,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。
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,还必须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,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,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;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、职称计算机考试,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。
评审条件:
实践经验-在中级工程师任职期内,具备下列两条者:
(1)国家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(等级内额定人员);
(2)曾主持省(部)级科研课题一项以上,或市(厅)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,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;
(3)参加一级工程两项以上,或一级工程一项和二级工程两项以上,或二级工程一项和三级工程三项以上的设计,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,或专业工种负责人;
(4)主持或参加编写省(部)级技术规程、行业标准、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,并付诸实施;
(5)参加一级工程一项以上或二级工程二项以上,或二级工程一项和三级工程三项以上的施工建设工作,担任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;
(6)组织制定了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、技术标准、技术规定,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,并付诸实施;
(7)开发应用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设备,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。
(1)大学本科毕业,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,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。
(2)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,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。
(3)中专、高中毕业,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,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。
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,还必须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,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,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;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、职称计算机考试,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。
联系人:孙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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